电脑上用的东西,除了电脑本身(包括主机、键盘、鼠标、显示器)以及U盘、移动硬盘、打印机、扫描仪、数码相机、摄像头、音箱、耳麦、护腕托、USB扩展器等输出输入设备之外的所有的器材、物品,都属于电脑耗材一类。
耗材的定义很广泛的,不知你指的是广义的耗材还是狭义的耗材。广义的耗材包括:配件耗材(鼠标,键盘,机箱,电源,耳机等等各种配件)和狭义的耗材。狭义的耗材包括:碳粉晒鼓,墨盒,色带,复印纸,打印纸等。
单位上开发票报销的时候,U盘 移动硬盘 鼠标这些都是属于电脑耗材类的,可以开成电脑耗材,附清单,不属于固定资产。不过日常来说,至少移动硬盘不算耗材。
电脑耗材通常是指需要频繁更换的电脑配件和***材料,包括打印纸张、碳粉盒、墨盒、硒鼓、鼠标垫、光盘等。
1、购电脑时附加的网线、网络维护、UPS等一些材料不应计入固定资产,可以直接计入期间费用或者计入低值易耗品科目再进行摊销。固定资产一般要根据估计扣除残值后在折旧。电脑类电子设备可以根据所得税法的规定按3年折旧。
2、购入电脑配件后应先记入“原材料——修理用备件”。待领用时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计入“固定资产”价值,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记入“管理费用”。说明。
3、那就得看你7月份的电脑有没有计入固定资产,如果没有入账,和电脑原值一起计入固定资产原值即可,如果电脑已计入固定资产,计入管理费用。
4、公司购买电脑是属于固定资产,电脑属于固定资产的专用设备。专用设备,是指属于企业所有专门用于某项工作的设备。
5、电脑可以不做固定资产。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,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,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。
1、电脑、桌椅属于固定资产。 根据《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--固定资产》第三条 固定资产,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: (一)为生产商品、提供劳务、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; (二)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。
2、一般办公设备,指企业常用的办公与事务方面的设备,如办公桌、椅、凳、橱、架、沙发、取暖和降温设备、会议室设备、家具用具等。一般设备属于通用的,被服装具、饮具炊具、装饰品等也列为一般设备类之内。
3、算。《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——固定资产》第三条规定,固定资产,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:(一)为生产商品、提供劳务、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;(二)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。
4、企业的办公用品不全属于流动资产。在企业的办公用品中,待摊费用或直接费用化则是属于流动资产。但是电脑等办公用品等,则是属于固定资产而且不属于流动资产。
5、办公桌椅子可以算固定资产,也可以是低值易耗品。如果是批量的桌子合计金额大则可以以固定资产入账,每年计提折旧,单个别的办公桌椅几千块钱是可以一次性入费用的。税法上也有5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可以费用化的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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